吉事果影視消息:10月22日,有媒體爆料,知名女演員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在某平臺查詢關于王珞丹的信息,果然看到一條關于王珞丹“高風險”的動態,在2021年的10月20日法院已經立案,王珞丹成為被執行人。
經過了解才知道事情的起因是王珞丹在2012年于北京昌平區購買了一棟別墅,因為她當時還處于事業巔峰期忙于拍戲,于是讓父親改造裝修,而王珞丹父親王衛星在證件不全的情況下與某建筑公司簽訂合同施工。
只是在施工結束后,王珞丹方面并沒有組織驗收,甚至最后還出現了拖欠部分工程款的情況。從原告訴求可以看到,建筑公司帶著農民工從2014年開始討薪,期間雙方還因為發生口角報警處理,但因為建筑公司不知道王珞丹這邊的身份證信息,所以一直拖到2017年才將王珞丹以及其父親告上法庭要求付清工程款。
最后法院認定王珞丹和王衛星是父女關系,判決支付給裝修公司30萬裝修改造的錢,但裝修公司也把18萬的協商修復錢退給王衛星。法院的判決合情合理,不知道為什么王珞丹會依然不掏錢,自己都被列入高風險了,難道真的不擔心自己的名譽受到影響?王珞丹的新電影馬上就要上映了,比起動輒天價的片酬,這幾十萬真不算什么,王珞丹可別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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